樣品在冷熱沖擊試驗機待機后的溫度恢復時間
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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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熱沖擊試驗機溫度測試標準恢復時,樣品達到平衡狀態(tài)的時間在于其熱慣性力,即樣品的外觀、質量和結構。一般回收時間為1小時,因此很可能需要對特殊樣品,尤其是機械設備的測試樣品進行重新評估,以確定相對回收時間。
對于工作中的穩(wěn)定溫度測試,我們經常會在晚上或周日遇到測試結束的時間,此時我們會遇到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一般建議試驗時間結束后恢復正常溫度(25%C),并保持冷熱沖擊試驗機運行至第二天或工作日。冷熱沖擊試驗機個人工作室的溫度是需要維持的,因為對于一些比較熱的產品,如果冷熱沖擊試驗機待機后氣體不流通,就有可能引發(fā)火災事故。
必須注意的是,樣本必須保持持續(xù)運行,不允許關閉電源或停止已實現的程序流程或功能。工作溫度會因物品燃燒而升高,可能會超出測試范圍而導致故障。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在試驗完成前需要進行功能性檢查,也需要考慮是否繼續(xù)保持試驗溫度,直到所有檢查部門的功能在工作時間后恢復正常溫度。
其實增加一個晚上或者一兩天的測試時間,對測試結果不會有什么傷害,風險很低。如果過早恢復正常溫度,需要在工作時間回家后再次將冷熱沖擊試驗機的溫度調整到測試溫度,消費類電子設備必須測試至少-小時后才能進行相關的功能測試。
從高溫、高溫、低溫標準到自然環(huán)境標準,都要注意防止樣品表面結露。一般要把溫濕度操縱成自然環(huán)境標準(25%C,50%),或者先降低環(huán)境濕度再降低溫度。達到自然環(huán)境標準后,溫度應保持至少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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